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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资讯(2021.6)期

欧洲专利局将优先权检索结果递交豁免扩大到中国


欧洲专利局(EPO)最近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不再要求优先权为中国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根据EPC规则141(1)提交检索结果的副本,欧洲专利局可以获得该副本并且被视为已正式提交。
目前,享受欧洲专利局优先权检索递交豁免的国家还包括奥地利、丹麦、日本、韩国、西班牙、瑞士、英国和美国。


日本专利法修改简述


日本国会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法案对《专利法》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5月21日颁布。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类:半年内开始施行
‐    允许利害关系方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无效宣告审判的口头审理,而无需到场参加。
‐    因新冠肺炎大流行、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类似原因未能按期缴纳的年费,不收取附加费或罚金。
第二类:一年内开始施行
‐    对专利和其他费用进行调整,提高年费金额,具体数额将以内阁命令的形式另行规定。
‐    专利权人有权对专利进行更正或者放弃,不需要征得非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同意。
‐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引入Amicus Brief制度,允许法院广泛征求第三方临时顾问(Amicus Curiae)的意见。
第三类:两年内开始施行
‐    放宽权利恢复的要求,对进入日本国家阶段时提交译文、要求优先权和提交审查请求等程序,如果是非故意的(unintentional)行为导致的,只需提交声明,并缴纳297,000日元的恢复费,无需提供证据。
以上内容的具体生效时间有待进一步明确。


韩国越南延长PPH试点


韩国专利局和越南知识产权局已协议延长目前施行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截至2023年5月31日,两局每年将各受理100件基于对方审查结果的请求。


印度尼西亚为补缴年费提供优惠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推行Crash计划,凡被纳入该计划的专利权人可以获得欠缴年费金额60%的折扣,并被免除任何利息、罚款和其他行政费用。
此外,根据补缴年费时间的不同,还可能享受更多优惠,如:
‐    如在2021年6月提交请求,则对剩余40%欠缴金额再给予50%的折扣;
‐    如在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内提交请求,则对剩余40%欠缴金额再给予30%的折扣;
‐    如在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内提出请求,则对剩余40%欠缴金额再给予20%的折扣。
专利权人在获准加入Crash计划后,需在一个月内结清欠缴年费,且最迟不能晚于2021年12月20日前缴纳。也就是说,对于2021年12月提出的请求,处理时间将少于一个月。
此项制度主要针对旧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下“后保护制”,在旧法下专利权人可以在年费到期日起三年内缴纳年费;如未缴纳,专利将被视为无效,但专利权人仍需补缴这三年累积的欠缴额。该“后保护制”已于2016年8月26日废止,现行的印度尼西亚专利法要求在年费到期日缴纳且未产生任何未缴,否则专利将被视为无效,即“先保护制”。


缅甸新商标注册和商标再申请的进展


自2021年5月1日起,缅甸商标注册部门已恢复接受根据旧法律体系下的新商标登记,即进行商标所有权声明(Declaration of Trademark Ownership)。此类登记大约需要两周。同时,缅甸商标注册部门已恢复对2021年2月1日军事政变前的声明进行处理。
另外,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根据缅甸商务部第63/2020号法令,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缅甸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在线系统对已注册或已使用的商标进行再备案(Re-filing of registered or used trademarks)。截至2021年5月30日,再备案的已注册或已使用商标已达约4万件。


土库曼斯坦加入专利法条约


土库曼斯坦政府已于4月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了《专利法条约(Patent Law Treaty)》的加入书,成为该条约的第43个缔约方。条约将于2021年7月19日在土库曼斯坦生效。


白俄罗斯加入外观设计海牙体系


白俄罗斯政府已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的加入书,使海牙体系成员增加到92个。
《海牙协定》将于2021年7月19日在白俄罗斯正式生效,届时白俄罗斯居民可以通过提交单一申请寻求在多达92个国家或地区的外观设计保护;海外申请人也可通过该系统寻求在白俄罗斯的保护。


《欧亚专利公约》修改概述


欧亚专利局EAPO今年对《欧亚专利公约》进行了多项修改,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在权利要求撰写方面,允许使用功能性限定方式撰写权利要求,“药品”或 “治疗”的字样之类的说明现在可以作为反映与医疗产品有关的发明目的的通用术语使用。
在形式审查方面,审查内容有所增加,包括对优先权、申请日、代理资格/权限等进行审查。同时,专利保护客体不再纳入形式审查范畴,而等到检索时再做判断。
在实质审查方面,放宽充分公开(sufficiency of disclosure)要求,如果说明书或现有技术中包含关于实现发明的手段和方法以及实现说明书中所述技术效果的信息,则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对工业适用性(industrial applicability)要求进行了修改,如果在欧亚申请中指出了所要求的发明的预期目的以及通过该发明实现这一目的的可能性,则该发明被认为是工业适用的。也就是说,缺乏实验证据之前会被认为不符合工业适用性要求,而现在将被认为不符合公开充分要求。
在驳回理由方面,如果申请人拒绝修改不合规的权利要求内容或不执行EAPO建议的修改,该申请可以被视为撤回或被直接驳回。
在授权后修改方面,扩大授权后修改程序中的自愿限制(Voluntary Restrictions)方式,在以往排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或并列替代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允许使用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但该限定不能扩大原有范围。另外,该自愿限制同时在各缔约国生效,如果在提出自愿限制请求之日,该专利在某缔约国是无效的,那么在专利恢复后,对该专利所作的自愿限制自动在该缔约国生效。
在复审和无效程序方面,复审程序4个月审理期限和无效程序6个月审理期限,改为从发出受理通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收到请求之日起计算。
在官费方面,增加对于迟交授权费附加费、说明书超页费。
在PCT国际阶段工作方面,EAPO作为国际专利申请的受理机构时,对优先权恢复适用 “非故意(unintentional)”标准。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后的两个月内提出恢复优先权的请求。此外,预计EAPO将成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与之相关的各项操作还有可能进一步调整。


多米尼加不再直接接收PCT国际申请


自2021年4月15日起,多米尼加不再担任PCT国际申请受理局,源自多米尼加的申请需要通过PCT国际局递交,指定欧洲专利局或者加拿大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或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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