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新闻 法规进展 文章 案例学习 相关链接
海外知识产权资讯(2021.3)期

英国知识产权局费用优惠政策将结束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英国知识产权局在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下调部分业务官费,以缓解申请人、权利人面临的经济负担。上述期限到期后,延期费、专利申请日之后的延迟缴费附加费、专利和外观的恢复费、专利商标外观延迟续展附加费、补充保护证书费、迟交附加费将恢复到一般水平。

印度最高法院终止因疫情所致的法定时效的延长

印度最高法院于2021年3月8日宣布,终止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延长时限的行政命令。自2021年3月15日恢复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限计算方式正常计算时限,对于疫情行政命令所辖的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期间不计算时限。若时限到期日落入该时间段,则以90天为界,剩余期限短于或等于90天的,自2021年3月15日起计算90天;长于90天的,自2021年3月15日起计算剩余期限。若时限起算日落入该时间段,则顺延到2021年3月15日起算。
 
例如:

截止到2020年3月15日,答复印度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间还有两个月,则答复绝限计算应为2021年3月15日起90天,即2021年6月13日;若当时距离答复绝限还有四个月,则新的答复绝限为2021年3月15日起四个月,即2021年9月15日。

以上规则同样适用于PCT进入印度案件的计算。如某件PCT国际申请进入印度的绝限是2020年9月15日,在2020年3月15日时距离绝限还有6个月,则自2021年3月15日重新起算6个月期限,绝限顺延到2021年9月15日。

某印度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下发日为2021年2月1日,则自2021年3月15日起算6个月的答复时限,绝限顺延到2021年9月15日。

若某印度专利申请于2020年10月1日被驳回,提起复审的时限为1个月,落入暂停计算时限的时间段且少于90天,按照上述规则,复审请求最迟可以于2021年3月15日加90天即 2021年6月13日前提出。与之不同的是,若某印度专利申请于2021年3月1日被驳回,提起复审的时限为1个月,未落入暂停计算时限的时间段,复审请求需要于2021年3月15日加1个月即2021年4月15日前提出。

除专利业务外,商标业务和法务工作等也都适用上述的期限计算方法。

巴基斯坦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巴基斯坦于2021年2月24日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108个成员。自2021年5月24日开始,巴基斯坦的品牌所有者可以利用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当地和全球注册和保护商标;海外品牌所有者也可以完成在巴基斯坦的延伸。只需提交一份国际商标申请,即可覆盖该体系的123个地区和107个其他成员。

印度尼西亚不再允许推迟发明专利的实施

印度尼西亚政府最近发布2021年第14号规定,取消了专利权人推迟其发明专利实施的机会。

根据《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专利权利人有义务在获得授权后的36个月内实施其发明专利。否则,第三方可以请求强制许可,检察官或代表国家利益的其他人可以请求撤销该专利。过去,权利人可以请求推迟发明专利的实施,以避免专利被强制许可和撤销。然而,自2021年2月3日起,官方不再接受推迟请求。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期待申请量反弹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总干事Rowel S. Barba和文件、信息和技术转让局(DITTB)局长Mary Grace Cruz-Yap近期在一次会议中指出菲律宾信息技术组织的84个成员,在2019年贡献了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的近一半;但是2020年,因为疫情和其他原因,他们的专利申请下降了69%,实用新型申请下降了76%,外观设计申请下降了69%。

为了应对这一情况,IPOPHL积极推进电子服务,目前提供从申请到注册的平稳在线体验。接下来会进一步解决专利申请的程序问题,以加快注册周转时间。这些举措也将同样便利海外申请人。

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批准欧亚工业设计协定

2019年9月9日,欧亚专利组织(EAPO)成员国通过《欧亚工业设计协定》,引入了欧亚工业设计保护体系。根据该协定,欧亚工业设计申请可直接或通过EAPO成员国的国家专利局向欧亚专利局提交。所有申请将遵循统一的要求,使用统一的官方语言俄语,并支付统一的程序费用。一旦获得批准,欧亚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5年,从申请日算起,最多可再延长四次,最长保护期不超过申请日起的25年。

俄罗斯于2021年1月11日交存了《欧亚专利公约工业设计保护协定》的批准书,哈萨克斯坦于一天后,即2021年1月12日交存了批准书。该协定将于2021年4月11日在俄罗斯生效,2021年4月12日在哈萨克斯坦生效。

此前,欧亚专利组织成员国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已交存批准书,该协议将于2021年3月17日在这三个国家生效。

其他成员国中,塔吉克斯坦已签署该议定书,但尚未批准。白俄罗斯和土库曼斯坦已宣布实施加入该议定书所需的国内程序。

白俄罗斯批准欧亚经济联盟商标协议

白俄罗斯总统于2021年1月4日签署了《欧亚经济联盟商标、服务商标和原产地名称协定批准法案》。该法律于2021年1月18日生效,使白俄罗斯成为继俄罗斯之后第二个批准该协议的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

该协议于2020年2月3日由所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签署。一旦所有成员国使其注册程序和官方费用符合《协定》并向欧亚经济委员会交存批准书,《协定》将生效。

在协议提供的统一框架性下,权利人可以通过向任何一个国家局提交一份商标申请,获得在所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法律保护。欧亚经济联盟商标申请将经过形式和实质性审查,整个注册过程约为一年。

>> 返回

该网站使用Cookies来提升您的使用体验。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隐私声明。如继续浏览本网站,则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Cookies。您可以随时更改您的Cookies设置。继续 / Cookie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