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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申请知多少

1993年,随着《欧洲联盟条约》的生效,欧盟正式走上国际舞台。经过20余年的发展,时至今日,会员国已有28个。统一货币,开放自由贸易,欧盟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瞩目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在科技井喷式发展的今天,技术的革新必然伴随着专利保护。那么欧盟在专利保护一体化上又作出了怎样的努力呢?这就不得不说说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是根据《欧洲专利共约》授予的专利,对每一个缔约国而言,欧洲专利具有各该国授予的本国专利同等的效力,受到同样条件的约束,即递交一个欧洲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可选择在多个缔约国另其专利生效,获得在缔约国的专利权保护。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各个国家、地区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因此欧洲专利体系实际上整合了各国的审查资源,节省了申请人的进入成本,同时兼顾了各国在专利保护上的差异和自主。

 

说到这儿,小编突然想到了“闻名遐迩”的PCT国际申请。与《专利合作协定》项下的国际申请相比,《欧洲专利公约》的适用范围仅仅局限在欧盟成员国(公约缔约国)范围内。但是,其具备PCT国际申请所不具备的优势——进行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通过PCT进入各个国家、地区,仍需要按照各个国家、地区法律的审查标准进行独立审查,确定是否能够被授予该国家、地区专利权。所以,实质上并不能减轻申请人准备进入各个国家的申请资金成本。

 

既然有诸多好处,那么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一件欧洲专利申请会经过怎样的“洗礼”,最终获得授权。

 

 

那么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特别注意哪些环节呢?欧洲专利申请特有的审查特点又是怎样呢?

① 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德语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选择使用其中一种语言准备申请文件,并在获得授权后补交另外2种未使用语言的权利要求译文。

② 利用检索报告下发提供的机会修改申请文件

自检索报告下发日起6个月内,申请人可根据检索报告中指出的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意见,相应修改申请文件或向欧洲专利局陈述意见。充分利用此机会,可加速后续审查进程。

③ 口头审查

审查顺利的话审查员在下发1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会要求申请人参与口头审查(或应申请人要求改为电话方式进行口头审查)。审查过程中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并在会后发出口审记录,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口审记录所列内容提出自己的进一步补充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争取授权。

④ 授权后生效

欧洲专利申请在被授予专利权后在各国完成生效手续,需在想要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国家逐个缴纳生效费及后续年费等,而不能仅依赖递交欧洲专利申请时的指定确认进入国家,或天然获得生效。

⑤ 欧洲专利年费缴纳

欧洲专利年费需缴纳到授权生效当年(含当年)为止,否则会影响专利的各国生效。实践中通常以欧洲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为基准,公告后的年费即可直接在各生效国缴纳。

 

说完了申请,那欧洲专利审查又有哪些特有的程序和特点呢?

 

① PACE项目加速程序:

申请人任何时间均可申请PACE项目免费加速检索和审查过程。申请加速的,检索报告会在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未要求优先权的无须加速),审查意见通知书会在递交实审请求后3个月发出,后续意见也会在收到申请人答复的3个月内做出。

但须注意,如申请人在实审过程中请求延期答复的,加速程序自行停止。

 

② 分案申请:

提出分案申请的母案必须是未决的欧洲专利申请。对一个母案只能提出一次分案,但可连续分案,且每一分案均需同母案区分开来,但是,分案申请中披露的信息,均能够直接地、清晰地从母案中推导出来。

分案时机:必须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起24个月内;收到首次提出没有单一性问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

 

③ 授权前更正

欧洲专利局在确定可以授予某申请欧洲专利时,会下发通知书,一方面通知申请人准备译文、缴纳授权相关费用。同时需要申请人确认授权版本的申请文件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错误。如申请人认为存在错误和缺陷需要进一步更正,可以利用此机会提交更正申请文件,审查员在收到过审后会再次下发同样的通知书再次请申请人确认,直至申请人最终确认授权文本才会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④ 衍生实用新型:

衍生实用新型申请一般最迟应在专利申请被批准或驳回后的2个月内提出。 衍生实用新型制度给予专利申请人极大的便利。当一个欧洲申请的检索报告不太有利 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提出衍生实用新型申请。当市场上发现侵权行为时,申请人可以及时提出衍生实用新型申请以及早获得实用新型保护,对侵权行为提出诉讼。并且,在提出衍生实用新型申请时,只要在原始申请公开的范围内,申请人可以针对侵权产 品“量身定做”权利要求,以更好地制止侵权行为。

 

欧洲专利仅对发明专利提供保护,与中国专利申请一样,奉行先申请原则。不同的是欧洲专利没有“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的相关规定,若自行提前公开则丧失新颖性,只能在各个国家寻求救济。

 

纵观欧洲专利申请程序,可以看出,欧洲专利局一方面致力于加速审查、尽快授权,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另一方面,给予申请人充分的权利和机会来决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通过递交欧洲专利申请的方式来进入欧洲各个国家,中国和欧盟各国的专利合作也日益紧密。我们也愿意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帮助。

 

欢迎来电详询:010-8273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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