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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老撾知識產權領域合作邁入新階段

2018年4月2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與老撾國家科技委員會主席、科技部副部長洪潘·因塔拉在老撾萬象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科技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該諒解備忘錄,老撾將對中國發明專利審查結果予以認可。此諒解備忘錄的簽署也標誌著近年來中老雙方在“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審查員培訓合作等領域取得了諸多積極成果。

 

備忘錄簽署以來,各方持續關注,期待 “推進專利授權合作” 相關安排正式落地啟動。2019年4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第307號公告,正式宣布擁有有效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申請人自即日起可在合作框架下為其在老撾科技部知識產權司提交的老撾相關專利申請提出加快專利決定請求。

 

為方便申請人了解相關程序,小編特整理了《關於推進老撾相關專利申請授權合作項下提交加快專利決定請求的程序性指南》中的關鍵部分,供您參考~

 

1. 提交時機:

① 老撾專利申請未授權前

② 中國專利獲得授權後

 

2. 提出請求所需具備的條件

① 中國專利與老撾專利申請“相關”,即具有相同的最早日期(無論是優先權日還是申請日)

*可適用的類型眾多,比如,中國專利係老撾專利申請的優先權、老撾專利申請係中國專利的優先權、中國專利與老撾專利申請要求了共同的優先權、中國專利與老撾專利申請是同一PCT國際申請的不同國家階段申請等。申請想要具體了解,可詳見國知局公告。

② 老撾專利申請權利要求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相應中國專利申請中的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相同

*刪除中國授權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可被視作“相同權利要求”,但引入了新的或與中國授權的權利要求不同類別的權利要求則將被認為“不相同”。

 

3. 應提交的文件

① 加快專利決定請求書

② 相應中國專利申請的專利公報副本一份

③ 相應中國專利的專利登記簿副本一份

④ 專利公報中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英文和老撾文譯本一份

⑤ 權利要求對應表:若因刪除權利要求導致數量不一致需說明

⑥ 權利要求的修改

 

上述文件若不符合形式要求,存在缺陷,老撾科技部知識產權司會下發通知書,申請人可多次補正、修改。不過申請人需特別注意,若加快專利決定請求被批準,老撾科技部知識產權司不會書麵告知申請人,將根據推進老撾相關專利申請授權合作的有關要求盡快為該專利申請授權。

此外,加快專利決定請求最好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32個月屆滿之後再行遞交,否則提交的相關文件將被視為老撾知識產權法第41條規定的其他機構出具的檢索或審查報告副本,而不能實際達到加速授權的結果。

 

以上就是小編幫助各位申請人、專利權人整理的內容概要,希望對大家進行專利布局有所幫助。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決定了申請人若想在不同國家、地區獲得專利保護,則需要向不同國家提出專利申請。隨著中國創新能力的日益提高、審查水平的不斷強化,中國審查結論也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認可,先有香港、澳門地區,再有柬埔寨、老撾,隨著中國的影響力的不斷擴大,中國申請人“走出去”必將越來越便利。

 

如果您有向老撾申請專利的需求,不妨考慮加速程序,爭取盡快獲得授權。我們也願意為您提供專業的代理服務。

 

歡迎來電詳詢:010-82732278

 

資料來源:http://www.cnipa.gov.cn/zfgg/1139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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