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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对援引加入部分处理的注意事项

当一件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提出了援引加入请求并被接受后,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会遇到一个重大抉择:到底是保留申请日放弃援引加入内容,还是更改申请日以使援引加入内容被指定局接受?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梳理一下援引加入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的实际操作。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项目或部分,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中相应部分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其中的"项目" 是指全部说明书或者全部权利要求,"部分" 是指部分说明书、部分权利要求或者全部或部分附图。援引加入将会在PCT国际阶段发出的"确认援引项目或部分决定的通知书" (PCT/RO/114表)(以下简称114表)中体现。

那么在PCT国际阶段进行过援引加入程序的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关键点呢?我们一起来一探究竟:

1.保留或放弃援引,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同时就需要作出决定

由于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作出了保留,即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对于通过援引在先申请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的,中国专利局不予接受。那么申请人在进入中国时可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1)保留援引内容:如果申请人选择保留在国际阶段援引加入遗漏的项目或部分,则必须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审查员将下发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重新确定的申请日即114表上受理局收到援引加入的遗漏项目或部分的日期。

因重新确定PCT国际申请日而导致申请日超出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的,审查员还会针对该项优先权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申请人时此需要慎重考虑,优先权是否在重新确定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不能因为无法要求到优先权而丧失新颖性。


2)保留原国际申请日:放弃援引加入内容,则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文本不能包含国际阶段援引加入的遗漏项目或部分。

申请人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同时,必须要作出决定:保留援引或者放弃援引。如果申请人在递交时不明确表明保留援引或者放弃援引的话,审查员将默认申请人放弃援引内容保留国际申请日,且申请人在后续程序中不能重新确认。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由于援引加入的处理策略涉及优先权能否被要求及申请文件是否完整,务必需要请申请人在进入国家阶段前慎重判断并做出决定,否则将会给后续授权程序带来巨大的困难,给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希望上述分享能对各位看官的专利实务操作有所帮助,如有问题,也欢迎来电详询:010-8273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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