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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资讯(2022.4)期

世界知识产权报告:数字化推动今日创新  绿色技术需要重启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世界知识产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球对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病暴发作出的快速反应表明了创新活动如何能够分清轻重缓急,迅速适应。要应对气候变化,迫切需要类似的做法。这份报告对一系列复杂的决策进行探讨,这些决策为那些改变生活的创新指出了发展方向。

4月7日发布的这份报告发现,人类的创新不可避免,但其结果却不一定:创新的方向是企业家、研究人员、消费者和决策者多方面行动的结果,社会的需求可能迅速改变,正如在快速传播的COVID-19大流行病期间那样。

随着大流行病的发生,创新者将重点转向应对远程工作的新现实,解决各种服务供不应求的问题,尤为关键的是新医疗产品的不足。这包括抗病毒药物和mRNA疫苗,它们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一个新兴的平台,这个平台在政府和创新生态系统中各方面参与者的资助和其他支持下,被迅速用于应对COVID-19。

WIPO总干事邓鸿森(Daren Tang)表示:“这份重要的报告有助于我们了解每个人需要做什么来确保人类的聪明才智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引导,并对我们共同面临的一系列全球挑战——特别是气候变化——产生最大的影响。”


他补充道:“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例如,政府可以通过调配资源,为社会的各种需求提供更宽广的视角,并全面创造正确的激励措施和有利环境,以促进和利用人类的潜力。”


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报告研究了上世纪的专利申请率,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创新活动每隔一定年限就出现一次重大推进,总体增长25倍,相当于每年约3%。这种增长受一系列技术的驱动:
-交通领域的创新在截至1925年的短短30年内翻了一番,这期间的年增长率为21%,1925占所有专利的28%;
-医学创新在截至1960年的短短30年里增长了两倍,这期间的年增长率为5%,1960年占所有专利的7%;
-计算机及相关创新(信息通信技术)在截至2000年的35年内增长了两倍,这期间的年增长率为8%,2000年占所有专利的24%。

 

2.数字化是新的重大创新变革。它正在通过改变创新的对象、类型和过程,改变着当今的各个产业。
-数字化创新在截止2020年的20年内翻了两番,年增长率为13%,2020年占所有专利申请的12%。


3.新技术得到大规模利用,以实现经济发展。在东亚,日本、韩国和中国各自利用其科学能力、技术资本和熟练劳动力,全面融入全球经济,成为信息技术全球价值链的核心和积极参与者。
-到2020年,日本的创新者拥有世界上25%的信息通信技术相关专利,其次是韩国(18%)和中国(14%)。


4.自1973年石油价格冲击以来,全球低碳排放技术的创新每年增长6%,持续到2012年,但此后绿色创新停滞不前。


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2022年全球音乐报告》


3月22日,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2022年全球音乐报告》,公布了2021年音乐产业的经济状况。全球录制音乐市场2021年的收入增长18.5%,达到259亿美元。收入(见下图)主要来源于流媒体、实体市场、表演权、下载及其他数字形式以及影音同步授权(SYNC)。

流媒体——尤其是付费订阅流媒体——再次成为整体增长的关键驱动力。在全球占主导地位的收入形式中,流媒体占录制音乐收入的65.0%,高于2020年的61.9%。流媒体总收入(包含付费订阅和广告支持)增长24.3%,达到169亿美元。


付费订阅流媒体收入增长21.9%,达到123亿美元。截至2021年底,付费订阅用户数为5.23亿。


除了流媒体收入,其他领域对增收也有贡献。实体市场20年来首次出现增长。收入增长16.1%,达到50亿美元。部分归功于实体零售业的复苏推动。CD的收入首次增长,在亚洲增长迅速。与此同时,人们对黑胶唱片重燃兴趣,2021年收入增长非常强劲,达到51.3%(高于2020年的25.9%)。


表演权收入(广播公司和公共场所使用录制音乐产生的收入)从2020年疫情影响导致的下滑中恢复过来,在2021年增长4.0%,达到24亿美元,占全球录制音乐行业收入的9.4%。


影音同步授权收入——在广告、电影、游戏和电视中使用录制的音乐产生的收入——在2021年增长了22.0%(5.491亿美元)。这部分归因于疫情后的复苏,同步授权收入占全球市场的2.1%。


2021年唯一下降的渠道是下载和其他数字格式产生的收入下降了10.7%,数字音乐消费的轨迹继续从所有权模式转变为访问模式。永久下载收入下降15.3%,为8.393亿美元,仅占2021年全球市场的3.2%。尽管其他数字形式增长了6.8%,但仅占全球收入的1.1%。


唱片公司正在努力推动更广泛的音乐生态系统的持续增长。借助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团队和专业技能,唱片公司对本地艺术家和流派进行投资,并支持他们的发展。唱片公司正在扎根于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这些增长潜力高的市场以及欧洲和北美等更为成熟的市场,以促进充满活力和多样化的本地音乐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


2021年,各个地区的录制音乐收入都有增长,具体如下:


亚洲增长16.1%,该地区最大的市场——日本增长9.3%。把日本排除在外,亚洲地区的收入增长24.6%。作为一种持续趋势,亚洲占全球实体音乐收入的49.6%。


大洋洲增长了4.1%。澳大利亚(增长3.4%)仍然是全球排名前10的大市场,新西兰流媒体收入的增长推动整个市场增长8.2%。


作为世界上第二大录制音乐地区,欧洲的收入增长了15.4%,比上一年3.2%的增长率要大得多。该地区较大的市场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英国增长13.2%,德国增长12.6%,法国增长11.8%。


拉丁美洲增长31.2%,是全球增长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流媒体收入占市场85.9%的份额。


中东和北非增长35.0%,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地区。流媒体占主导地位,占市场95.3%的份额。


作为IFPI报告首次列出的一个地区,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增长9.6%,主要受流媒体推动。在该地区,流媒体广告收入尤其显著,增长56.4%。


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增长22.0%,超过全球增长率。美国市场增长22.6%,加拿大录制音乐收入增长12.6%。


作为全球最大的市场,美国收入增长22.6%。付费流媒体持续增长。加拿大增长了12.6%,也是排名前10的市场,付费流媒体是主力,收入增长了15.6%。


报告最引人注目的统计数据是,IFPI所追踪的每个国家(大约70个地区)的收入在2021年都有所增长。


环球音乐集团非洲、中东和亚洲(AMEA)首席执行官亚当.格兰奈特(Adam Granite)证实,中国在2021年首次创造了超过10亿美元的录制音乐贸易收入。


格兰奈特指出,中国是2021年全球前10名中增长最快的市场,年增长率超过30%。


中国在全球前10的市场中的排名上升了一位(与2020年相比),位居第6。

前10名也有另一个变化:意大利在榜单上排名第10,超越了荷兰。


环球音乐印度和南亚地区的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德夫拉吉.桑亚尔(Devraj Sanyal)证实了印度在2021年为全球唱片业创造了2.19亿美元的收入,同比增长23.4%。(编译自www.ifpi.org)。


2021年欧洲专利申请量达到创纪录水平


欧洲专利局(EPO)在2021年度共计收到18.86万份申请,比上一年增长了4.5%,达到了迄今为止的最高水平。EPO于2022年4月5日公布的《2021年专利指数》显示,专利申请量在2020年小幅下降(降低0.6%)后,于2021年发生大幅反弹。


在专利申请最活跃的10大技术领域中,有9个领域的专利申请量有所提升,其中数字通信和计算机技术的增长最为强劲。专利申请量是评估公司研发投资的早期指标。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称:“去年专利的旺盛需求表明,创新发展依然保持良好势头。这突出了欧洲和世界各地创新者的创造力和韧性。他们提交了更多的专利申请,数字技术领域申请的强劲增长为所有部门和行业正在进行的数字转型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

数字和医疗技术蓬勃发展


数字通信(与上一年相比增长9.4%)以微弱优势超过了医学技术(增长0.8%),成为2021年欧洲专利申请最多的领域。计算机技术是排在第3位的申请领域,也是前10名中增长最快的领域(增长9.7%)。视听技术(增长24%)和半导体(增长21%)等相关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尽管基数较小。数字技术专利申请的大幅增加体现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例如在智能城市交通方面。药品(增长6.9%)和生物技术(增长6.6%)的专利活动也继续保持活跃,突显了疫苗和其他医疗领域的高度创新。

中国企业申请增长最快


2021年专利申请量居前5的国家包括:美国(占申请总量的25%)、德国(14%)、日本(11%)、中国(9%)和法国(6%)。专利申请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其中5个国家的申请量占2021年欧洲专利申请总量的64%,而排名前20的国家占95%。

2021年EPO专利申请的增长主要来自中国的申请(较上一年增长24%)和美国的申请(增长5.2%)。尤其是来自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继续飙升,在过去10年里翻了4倍多。2021年,韩国的申请量也有所上升(增长3.4%),但日本略有下滑(下降1.2%)。去年38个来自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的专利申请占比有扩大(2.8%),但相对而言,来自欧洲的申请份额继续下降,从2013年占总量的50%下降到2021年的44%,因为在欧洲以外的更多参与者,尤其是来自亚洲的企业,正寻求在欧洲市场上保护他们的发明。


欧洲趋势:北欧国家、西班牙和意大利经济稳健发展

 
在欧洲,提交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德国(微增0.3%)和法国(微降0.7%)基本保持稳定,而来自英国的申请则进一步小幅下降(下降1.2%)。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专利申请在2021年恢复了增长,瑞典(增长12%)、芬兰(增长11.2%)、丹麦(增长9.2%)、西班牙(增长8.9%)、意大利(增长6.5%)、瑞士(增长3.9%)、比利时(增长3.3%)和荷兰(增长3.1%)显著增长。专利申请量较小(申请少于1000件)的国家也出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如土耳其(增长21%)、葡萄牙(增长13.9%)和波兰(增长12.8%)。在人均专利申请水平(每百万居民的专利申请量)方面,瑞士、瑞典、丹麦、荷兰和芬兰再次名列前茅。


华为再登专利申请人排名榜首

 
与2019年一样,华为再次成为2021年度EPO最大的专利申请人,其次是2020年的领先者三星和LG公司。爱立信和西门子的排名均上升1位,分别为第4位和第5位。前10名包括4家来自欧洲的企业,2家来自韩国的企业,2家来自美国的企业,中国和日本有各一家企业。

中小企业提交了1/5专利申请


EPO的申请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较小的实体。2012年,EPO每5份专利申请中就有1份来自个人发明人或中小型企业(不到250名员工),另有5%来自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编译自www.epo.org)

 USPTO商业战略计划新任务:促进包容性创新  改进现有技术检索工具

 
2022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2022—2026财政年度的战略计划,目的是在21世纪提高美国在包括宽带互联网和供应链弹性等几个关键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在整个商务部战略计划的几项要点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专利权确定性所提供的稳定性被认为是推动创新的关键因素,因为创新将使美国在与外国对手的竞争中更具实力。


USPTO是推进美国创新和创业战略目标的领头羊


商务部的战略计划侧重于实施一系列计划,这些计划旨在实现5个战略目标:推动美国创新并提高全球竞争力;促进“包容性资本主义(inclusive capitalism)”的发展和公平的经济增长;通过缓解、适应和复原努力应对气候危机;利用数据扩大机会和探索;以21世纪应有的先进水平为21世纪的用户提供服务。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Gina Raimondo)在介绍性评论中指出,该计划预计将通过引入美国竞争力合作路线图来增强美国的传统优势,包括创新。预计商务部的13个下设机构将参与计划的实施。


战略计划的第一个战略目标多次提到专利和知识产权,都涉及推动美国的创新,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是商务部战略目标1.5(Strategic Objective 1.5)的牵头机构,其主要目标是努力促进可获取的、强大和有效的知识产权发展,以促进创新和创业。这一具体目标包括4个战略支柱: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获取性;提升专利质量,缩减诉讼空间;减少未决商标,保护注册簿的完整性;在境外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该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包括:确定对已制定的专利审查时间表(包括已发送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利申请和待审专利申请的时间安排)和所有可专利性法规的遵守率;商标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优先权国家(地区)的百分比(国家知识产权工作团队在外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列出的4项绩效标准中的3项中取得的进展)。


近几年来,甚至在《2018年促进弱势群体获得科学技术成功法案》(SUCCESS法案)通过之前,要求提高美国知识产权制度获取的公平性的呼声不绝于耳,USPTO的报告显示,女性发明人的比例还不到13%。2021年春天,国会试图指示USPTO通过《促进经济发展的发明人多样性法案》(IDEA法案)收集更多关于妇女和少数族裔发明人的人口统计数据(尽管该法案自4月以来一直搁置在参议员司法委员会)。在商务部内部,该机构将与包容性创新委员会(CII)和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合作,帮助独立发明家和小企业通过其他机构获取资源,以促进其发明商业化,并助其获得这些发明在美国和外国的知识产权。


虽然澄清《美国法典》第101条以提高专利权的确定性需要国会进行干预,但商务部认为,USPTO可以通过及时颁发高质量专利来提高专利授权的可靠性,而无需国会采取行动。为此,商务部正在督促USPTO扩大现有的技术检索工具,进一步方便专利审查员查看美国和外国专利授权。为了减少专利诉讼,USPTO将进一步探索调整分配给审查员审查专利申请的时间,改善与外国知识产权局的共享,并评估和调整专利申请人可用的诉讼选择。


商标审查员培训学院——确保实现USPTO任务中的国际知识产权承诺


通过2020年《商标现代化法案》(TMA)建立的新撤销程序扩大了打击美国商标注册欺诈和清理废弃商标的机会。商务部正在寻求通过将申请人对USPTO初步审查意见的答复时间从6个月减少到3个月来进一步确保商标注册簿的完整性,尽管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另外付费延长答复时间。除了支持根据TMA建立新的撤销和复审程序外,USPTO还将负责设立一个审查员培训学院,并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仅针对真实申请进行有效的商标注册。


最后,商务部的知识产权战略计划还涉及USPTO和国际贸易管理局(ITA)之间的合作,以确保美国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能够在国外有效地保护和执行其知识产权。这一战略支柱有4个绩效标准,根据商务部这一部分计划的相关关键绩效指标,优先权国家必须满足其中3个标准:知识产权局管理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体制的改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改进和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建立。商务部还要求USPTO确保国际贸易伙伴遵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特别301报告》中列出的知识产权承诺,并建立新的合作框架以监测外国政府改进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商务部的战略计划,USPTO将成为战略目标2.3(Strategic Objective 2.3)——促进企业家和高增长中小企业发展的资助机构,这是该计划推动包容性资本主义总体目标实现的一部分。特别是,该计划指示USPTO与CII合作制定一项国家战略,鼓励历史上代表性不足的阶层参与到美国创新生态系统中来。这项战略的制定还将有经济发展管理局(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和少数族裔商业发展署(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的参与。此外,根据计划战略目标3.4(Strategic Objective 3.4),将气候问题纳入考量也是商务部的计划之一,预计USPTO将加快审查与环境质量、可再生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有关的专利申请。


商务部战略计划的发布与拜登政府提交的2023财年拟议预算一致。新闻报道显示,白宫的预算包括用于USPTO的42.5亿美元开支,比2022财政年度的开支水平增加了近2亿美元。这一增长将有助于实现美国商务部最近发布的计划中提出的一些战略目标。(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日本政府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已制定《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诚信谈判指南》。该指南是日本政府制定的诚信谈判规范,参与SEP许可谈判的SEP持有者与实施者应遵守该规范。


近年来,由于标准被广泛使用,并且标准涉及的技术极具复杂性,全球有关SEP许可的纠纷不断增多。特别是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不同行业之间的SEP许可在未来还会大幅增加。因此,考虑有效解决此类争端的措施至关重要。


针对这种情况,METI的下属机构竞争促进局和知识产权政策局成立了“SEP许可环境研究小组”。该研究小组由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行业代表和专家组成,他们探讨了对日本有利的措施。考虑到SEP持有者和实施者面临的问题——缺乏清晰的SEP许可谈判规则以及国际趋势分析导致谈判可预测性差、透明度低,METI在2021年7月发表的研究小组中期报告中表示,“日本政府将及时考虑并对外发布SEP持有者和实施者应遵守的善意谈判规则”,各方进行善意谈判有助于早日解决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从而促进日本工业的发展。


METI就SEP许可谈判的每个主要环节向国内外公司征求了意见,METI还在网站上就相同话题向公众征求了意见。研究小组在讨论善意谈判时参考了这些意见。随后,METI根据讨论结果制定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METI还发布了一份报告,说明了研究小组制定指南的过程。


该指南是日本政府制定的善意谈判规范,参与SEP许可谈判(包括日本专利)的SEP持有者和实施者都应遵循,以便通过提高谈判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创造良好的许可环境。该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不保证即使遵循,谈判就是善意的。但是,METI期望SEP许可谈判相关方,例如谈判中的各方和司法部门,遵守该指南,因为METI制定该指南时考虑了国内外公司、日本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的行业和专家的意见。(编译自www.meti.go.jp)


韩国多个知识产权法修正案4月20日生效


韩国《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修正案将于2022年4月20日生效。这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举措旨在对申请人更加友好,积极纠正申请人的错误,最大限度地提高申请人获得权利的机会。


以前,一旦不可延长的期限届满,程序或权利很难恢复,除非存在“不可抗力”,例如“战争”或“地震”之类的事件,但这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很小。如果涉及的“错误”归咎于申请人或代理人,他们无法恢复程序或权利。


韩国知识产权法最显著的变化是专利法采用了所谓的“分离申请(Separation Application)”。


韩国专利法将一件专利申请视为一个整体,这意味着即使审查员判定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予专利,该专利申请也将被整体驳回,除非这些被认可的权利要求成为新的申请。但是,根据新的法律,申请人在收到不成功的申诉决定后可提出一种被称为“分离申请”的新申请,仅适用于最终驳回意见中列出的被认可的权利要求。这对于希望先采取申诉途径的专利申请人非常合理和友好。一旦申诉被证明没有实际意义,申请人可改变主意,只追求被认可的权利要求。


专利法修正案对申请人,尤其是国际申请人更加友好和有利。此外,如果对母案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优先权要求将自动附加到分案申请中。专利权的共同所有人可继续在使用专利发明的业务上使用发明,即使为了解决债务问题的其他所有者通过破产拍卖将专利转让给了第三方。(编译自asiaip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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