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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协定》知多少

《海牙协定》全称《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Deposit of Industrial Designs),是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注册的专门规定, 系巴黎公约成员国缔结的专门协定之一。通过海牙协定建立了一个国际注册体系,通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就有可能在若干个国家和/或政府间组织(统称为“缔约方”)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初步了解海牙协定的基本内容。

 

《海牙协定》由以下两部国际条约组成

1999年7月2日日内瓦文本(“1999年文本”);

1960年11月28日海牙本文(“1960年文本”)。

 

依《海牙协定》提出国际申请的资格

申请人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属于一个缔约方的国民,或一个系缔约方的政府间组织(如欧洲联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国民,或者

在一个缔约方的领土内有住所,或者

在一个缔约方的领土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申请人还可以依据“1999年文本”的规定,基于一个缔约方内的惯常居所提交国际申请。

 

依《海牙协定》在哪里可以获得保护?

只能在那些与让申请人具备必要资格(即国籍、住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缔约方加入同一部文本的缔约方获得保护;

举例来说:

如果申请人根据仅受“1999年文本”约束的缔约方要求了申请资格,则可以向那些受“1999年文本”约束的缔约方请求保护(不论这些缔约方是否也受“1960年文本”约束)。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样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向仅受“1960年文本”约束的缔约方请求保护。

如果申请人根据一个受“1999年文本”和“1960年文本”双重约束的缔约方要求了申请资格,他可以在受“1960年文本”和/或“1999年文本”约束的所有缔约方获得保护。

在一个政府间组织的领土内申请保护的,保护延及该组织所有成员国的领土;

在未加入《海牙协定》的国家,或者不是《海牙协定》政府间组织成员国的国家,海牙体系不能被用来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

在这样的国家保护外观设计,申请人除提交国家(或地区)申请外别无选择。

 

国际申请所要提交的内容

(1)必要内容

语言

国际申请必须以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由申请人选择)

申请人详细信息

申请人名字、地址和电话

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的资格

国籍、住所、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惯常居所(“1999年文本”)

申请人的缔约方

说明申请人的缔约方

各外观设计的发明人信息

各外观设计的发明人的名字、地址、邮编、城市、国家

所涉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复制件

关于制作并提供复制件以预防审查员以工业品外观设计公开不充分为由进行可能驳回的指导原则,指定某些缔约方时如何准备外观设计的复制件:

EN:http://www.wipo.int/export/sites/www/hague/en/how_to/pdf/guidance.pdf

CN:http://www.wipo.int/export/sites/www/hague/zh/how_to/pdf/guidance.pdf

所涉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相关信息

所涉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产品说明、视图说明、名称、用途和省略视图原因等(超过100字后,每字2瑞士法郎)

指定缔约方

指定寻求保护的缔约方,不得随后添加任何缔约方

费用

国际申请须缴纳三种费用(瑞士法郎),基本费、公布费、向每个被指定缔约方缴纳的标准费用或单独费用

WIPO网 站 上 提 供 费 用 表 (www.wipo.int/hague/en/fees)以 及 费 用 自 动 计 算 器(www.wipo.int/hague/en/fees/calculator.jsp)

(2)其他内容

优先权

可以不要求优先权,即,不要求任何在先国家/地区申请,或国家/地区注册

也可以在首次国家/地区申请六个月内,依据“1999年文本”在递交该国际申请时要求优先权

缔约方可能会直接要求申请人提供优先权文本,各国时间界限不一样

指明外观设计是否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

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外观设计,需说明国际展览会的地点、名称、日期

延迟公布

申请人可以请求自申请日起,或者主张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1960年文本”)或30个月(根据“1999年文本”)的期间延迟公布其外观设计

POA

新申请递交时递交,或递交后,或国际局发补正通知书后三个月内提交,否则国际申请视为放弃

外观设计项数及类别要求

一件国际申请可以包括多达100项不同的外观设计

所有外观设计必须属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分类)的同一类别

某些缔约方所要求的具体内容和每个缔约方的相关信息(“1999年文本”)

美国外观设计申请需要指明需要保护的外观设计

日本和韩国关于不具有新颖性的例外情况

 

提交国际申请的方式

递交形式

通过WIPO网站(wipo.int/hague/zh)上的电子申请(E-filing)界面以电子方式提交

电子申请案卷管理器使用教程:

wipo.int/hague/en/how_to/efiling_tutorial/index.html

通过正式表格(可从WIPO网站下载,wipo.int/hague/en/forms/)提交

直接或间接提交

直接向国际局提交:

建议申请人核实申请人缔约方的法律是否要求由国家主管局进行保密审查程序,如果要求,则可能需要间接申请

直接提交时,国际申请可以由申请人选择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不得使用电子邮件发送),或以纸件提交(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通过邮递或传真发送)

(通过申请人的缔约方主管局)间接提交:

允许间接提交,如果申请人的缔约方尚未通知国际局国际申请不得通过其主管局提交

如果允许间接提交,缔约方主管局可以为其自身利益,就通过其提交的任何国际申请,要求申请人向其缴纳传送费

 

国际局的形式审查

国际局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例如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复制件的质量要求、缴纳规定费用的要求等形式要求;

不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更正缺陷,否则国际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如果申请存在不规范,将收到更正函;

函中将说明要作出的必要更正和提交更正的最晚日期

请遵守最晚日期,以避免申请被视为放弃

收到更正后,申请将被重新审查。

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国际局将在国际注册薄上登记,并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布相应的注册(注册后将收到注册证)

公布在国际注册日之后六个月进行,除非申请人在国际申请中要求立即公布或延迟公布

公布是以电子方式在WIPO网站上进行的,内容是与国际注册有关的所有数据,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复制件

国际局并不以任何方式评价或涉及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国际局无权根据新颖性或其他任何实质理由驳回国际申请

实质审查是每个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专有职能

 

每个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实质审查:通知驳回保护的可能性

《公报》在互联网上发布后,每个主管局必须找出指定自己的国际注册,以便进行其国内法规定的实质审查

对不符合其国内法规定的保护实质要件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例如,复制件未充分公开该工业设计;在美国,需满足一个申请只允许一个设计的不同实施方式在一个外观设计申请中),每个被指定缔约方的主管局都可以驳回在其领土内的保护请求

这种驳回不得以不符合形式要求为由作出,这是因为经过国际局审查后,即应当认为形式要求已经得到满足

驳回保护必须在WIPO网站公布国际注册之后的六个月内通知国际局

1999年文本规定:其主管局为审查局的任何缔约方,或者其法律规定了异议程序的任何缔约方,可以声明该六个月的驳回期限改为12个月

对保护的任何驳回应仅在其主管局发出此种驳回的缔约方领土内发生效力

出现驳回时,申请人享有与直接向发出驳回通知的主管局申请该外观设计同样的救济

驳回后的程序仅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国际局丝毫不介入这种程序

驳回上诉必须由权利人在时限内,根据相应的国内法规定的条件向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提出

驳回可以被全部或部分撤回

这种撤回也可以采取另一种形式:发出声明,对国际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或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给予保护

主管局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时,可以在适用的驳回时限届满前,发出给予保护的声明

 

国际注册有哪些效力?

如果某一被指定缔约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发出驳回通知(或者驳回随后被撤回),国际注册即拥有根据该缔约方的法律被该缔约方授予保护的效力

海牙体系仅仅是国际程序方面的一个协定

任何关于保护的实质性问题完全是每个被指定缔约方国内法所管辖的问题

 

保护的有效期

国际注册在五年的首期内有效,可以进行以五年为期的续展

在每个被指定缔约方,最短保护期限至少应为15年(允许续展),并且直至那些缔约方各自的法律所允许的最长保护期限届满

续展请求必须向国际局提出,并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

国际注册的续展也可以通过WIPO网站上的电子续展(E-Renewal)界面以电子方式进行(www.wipo.int/hague/en)

用纸件形式(表格DM/4),通过传真或邮递发送

可以就国际注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在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缔约方进行续展

 

国际注册簿中的变更

可以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可能影响国际注册的以下变更:

注册人名称和地址变更

国际注册所有权变更(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缔约方和/或全部或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

在任何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放弃全部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

在任何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仅对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限制

请求登记上述变更,必须以相关的正式表格向国际局提出,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上述变更的信息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布,以供第三方参考

 

使用海牙体系有哪些好处?

能使一个缔约方内的外观设计所有人通过履行最少的手续、花最少的钱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具体而言,这些所有人不必在每个申请目的地缔约方提出单独的国家申请,从而避免了各国程序和语言的不同带来的种种不便

海牙体系也可避免需要持续不断地监控一系列国家注册各不相同的续展期限

避免以各种不同货币缴纳一系列的费用

依《海牙协定》用一种语言向一个局(国际局)提出一件国际申请,以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缴纳一组费用,申请人可以获得若干项国家权利

在几个缔约方有效的单一国际注册,大大简化了国际注册的后期管理

例如,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或者仅就部分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进行的所有权变更,均可登记在国际注册簿上,通过国际局执行的一个简单程序即可发生效力

 

关于海牙体系的进一步信息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的更多信息和工具,请访问WIPO网站(www.wipo.int/hague/zh/)。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专利合作协定》,外观设计有《海牙协定》,作为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协定》的成员国,中国也一直致力于加入《海牙协定》。我们可以共同期待,加入《海牙协定》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保护会产生哪些不同的变化,小编也会持续为您关注。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详询:010-8273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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