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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二三事

 “保密审查”,顾名思义就是审查要“隐秘”的进行,不可向“外人”透露。在中国,“保密审查”是每一个“欲向海外申请”的专利申请的必经程序。《专利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那么保密审查为何必不可少呢?保密审查的目的又是什么?

 

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每个国家基本上都制订了相应的保密审查制度。在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前,申请人必须要先在本国提出保密审查请求或者必须要在符合相应的条件后才能够向外国提出申请。专利申请保密审查程序,是当申请人打算将在本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国外提出专利申请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一项审查程序。《专利法》第四条明文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其实就是请求专利局核实欲向外申请的发明创造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如果涉及,则专利局会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告知相关专利申请转保密审查方式,或需要通过保密审查方式递交不得直接向海外申请;如不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专利局也会通知申请人可以向外申请,或不存在需保密审查事项的结论;如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小编特别提示,外观设计不需要经过保密审查哦~

 

了解了保密审查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我国制订保密审查政策的初衷。

 

那么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两个关键点:

 

1)何为“涉及国家安全或是重大利益”

 

一般而言,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公开后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的发明创造。你问能不能说得再具体点?抱歉,具体保密的基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个国家有关规定当然也是不能公开的,也正因如此,才需要由当局进行审查后予以确定。当然,申请人也可以主动提出自己的申请需要保密审查,但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保密申请,仍然要由当局审查后予以确认。

 

2)如何理解“在中国完成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质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如何解读“实质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便成为关键。

 

就这一点,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

 

首先,看发明人的研发工作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

其次,看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记载的是哪位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贡献的内容,如该发明人的相关工作是在中国完成的,则认定在中国境内完成,如该部分工作系在海外完成,则不能认定在中国境内完成,贡献被记录于说明书中的发明人则不在考虑之列;

再次,如若权利要求中的独权特征部分体现了多位发明人的工作,并且有的发明人在中国完成工作,有的发明人在海外完成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判断发明人中谁的贡献更为重要。

 

依上述规则基本上可以对发明创造是否需要在中国提交保密审查有一个初步认定和判断。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市场开放,国际化程度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了“涉外”因素,比如开发团队有外国雇员,合资企业拥有海外团队、研发部门等等。除了中国,其他国家也对涉及该国国防利益、安全利益的专利申请有着保密审查的要求。那么对于“涉外”发明创造,如何提出保密审查,许多中国申请人提出了疑问。

 

小编以为,如果研发工作均系在中国境内完成,哪怕发明人有外国人,也可认定为“在中国完成”;如果研发工作在海外完成,哪怕发明人有中国人,也可认定为不是“在中国完成”;如果研发工作同时在中国及海外完成,保险起见,最好在申请前,制订好保密审查请求的策略,分别在中国及海外国家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未来不会因此在申请过程中或授权后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风险来自哪里?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了从不授予中国专利权,到可以作为无效的理由等条款,甚至进一步有可能违返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其实大部分的专利申请都不会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为了规避这一程序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有可能得不偿失。

 

当然,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申请人的研发和申请策略的不同,现实当中会出现各种情况,申请人需要提前制订并执行保密审查请求的策略。保密审查结果涉及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稳定性,需要申请人务必在递交申请前仔细核实。小编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多信息,帮助大家做出准确的判断。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10-82732278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国专利法详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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