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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英文名称正式变更

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为,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则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经过近半年的机构改革,集中管理的方式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管理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涵和职能已经有了很大的拓展。2018年8月28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主旨报告中介绍,经中央批准,国知局的英文名称正式变更为“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缩写也已经由 “SIPO”改为“CNIPA”。

 

衷心希望新机构、新气象,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知识产权与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文化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发挥更大的作用。


资料来源:http://www.sipo.gov.cn/zscqgz/1131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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