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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书将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

2018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自2018年4月24日起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

 

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权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http://epub.sipo.gov.cn)查询和获取相应的专利单行本。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三阶段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进行调整:

(1)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之前(不含当日)的专利,沿用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2)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之后(含当日)至2018年4月24日(不含当日)的专利,颁发的专利证书包含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扉页。
(3)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颁发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不再包括专利单行本,而增加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

 

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服务,授权公告文本可以随时下载。为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故进行此次调整。

 

在此,特别提请专利权人注意,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请专利申请人注意上述变化,希望我们的分享对您有所助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垂询。

 

公告原文详见:http://www.sipo.gov.cn/zfgg/112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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