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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观设计专利国际申请新条约

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国际注册体系将在成本和时间效能上大大让外观设计创新者们受益。在2012年12月,奥巴马总统签署批准《2012年专利法条约实施法案》,该法案规定实施《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海牙协定》)。《海牙协定》是一个国际注册体系。申请者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后便可能在众多国家和/或政府间组织(两者均称为“缔约国”)获取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海牙协定》在一年内很可能不会生效,生效后只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海牙协定》仅是一份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协定,相当于适用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合作条约》(PCT)。任何实质性的保护都完全是每个特定缔约国的国内立法事务。

 

《海牙协定》源于对简单和经济的需求。实际上,《海牙协定》让缔约国的外观设计所有者以最简化的形式和最少的费用获取外观设计保护。例如,《海牙协定》让工业品外观设计所有者以一种语言、且以一种货币形式支付一笔费用的方式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申请便可在几个国家获取保护。一项国际注册产生的效果和在每个特定国家产生的效果相同,就像在每个国家专利局直接注册外观设计,除非那个国家的国家专利局拒绝予以保护。

 

具体而言,外观设计所有者没必要在每个要获取保护的缔约国提交单独申请。因此,外观设计所有者避开了源于因国而异的复杂程序。外观设计所有者没必要以多种语言提交文件,也无需关注一系列国家注册续展的截止时间,此类截止时间因国而异。另外,外观设计所有者避免了以多种货币形式支付费用。根据《海牙协定》,通过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以一种语言、一种货币形式的费用、在一个局(国际局)便可获得同样的结果。

 

由于可以在WIPO国际局以单一程序记录后续变化或更新注册,《海牙协定》简化了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组合的管理。另外,通过在几个缔约国让单一国际注册生效,所获得的保护的后续管理也相当容易。例如,所有者的所有权、姓名或住址的变更可通过国际注册处进行登记,并通过一种简单的程序步骤在特定缔约国生效。

 

简而言之,《海牙协定》是方便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一系列手段中颇受欢迎的新举措。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编译自jdsup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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