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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今天(25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发布会,就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的内容答记者问。

 

国家工商总局的副局长刘俊臣介绍说,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的商标申请量以三年翻一番的速度迅猛增长,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1324.13万件,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的态势。

 

刘俊臣也介绍,跟前两次修法相比,这一次新颁布的《商标法》修改更加注重以下几点:第一点,首次明确了严格的商标审查时限,新《商标法》将商标初步审查的时限规定为9个月,可以使社会公众对于办理各种商标业务的时限有一个明确预期。此外,也扩大了商标注册的课题,把声音商标也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也明确了商标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节省了申请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

 

第二点,也是社会非常关注的一点,关于驰名商标,刘俊臣也介绍说,这一次为了引导驰名商标来回归立法本意,防止把驰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进行片面宣传的行为。新《商标法》理清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同时也明确禁止生产者和经营者把“驰名商标”的字样用在商品包装、容器上,这是规范商品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中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最后,关于新《商标法》也增加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还有把其他人的商标用在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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