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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识产权署与内地签订专利制度合作,将实行“原授专利”制度

香港知识产权署今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关于专利领域的合作安排》,其中包括“原授专利”制度相关安排。

 

据悉,在香港申请专利原本需要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或英国专利局注册,成功后在港进行“再注册”后方可获得。“原授专利”制度实行后,专利申请人可在香港直接申请并接受实质审查。

 

根据《合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实质审查和人员培训方面提供技术协助和支持。香港知识产权署计划最早于2016-2017年实施新专利制度。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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