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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奇葩的提實審規定

希望獲得發明專利保護的申請人都知道,每一個申請都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階段。所謂實質審查,是指專利局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實質性內容所作的審查。其對象係發明專利申請。目的在於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當被授予專利權,特別是確定其是否符合專利法有關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

《中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從上述條文可以看出,實質審查程序通常由申請人提出請求後啟動;但是也可以是由專利局啟動。我國規定的提實審時限為:
1. 如有在先的優先權,則是優先權日+3年;
2. 如沒有優先權,則是申請日+3年;
3. 對於分案申請,稍稍有些特殊:
    1)對於分案,如果以母案優先權日/申請日計算的提實審時限未過,則仍舊可以母案的提實審絕限日為準;
2)如果母案提實審時機已過,或是母案時限未過,但自分案遞交日至以母案計算的絕限日之間不足兩個月,可以自分案遞交日起2個月內提實審。
簡而言之,母案提實審絕限 與 分案遞交日+2個月 相比較,以在後的為準確定分案提實審的時限。

中國的規定大家都比較耳熟能詳,那麼,別的國家對於提實審的時間又有怎樣的特殊要求呢?

一. 加拿大

加拿大專利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期限是申請日起5年。若係通過PCT進入加拿大的申請,提實審的期限即為國際申請日起5年。若為分案申請,則依然有兩種選擇,母案申請日起5年內或者分案遞交日起6個月內。通常情況下,提出實質審查後1-3年左右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若提交申請同時即提實審請求,申請至授權預計需時2-4年左右。

二. 德國

德國專利法則要求申請人或第三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期限須得是在申請日起七年內。除了提出時限的寬鬆外,允許非參與專利申請的第三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也是一種製度上的特殊設計。

三. 歐洲

歐洲專利申請流程要求申請人可自申請日起最遲在歐專局的檢索報告公布日起6個月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四、韓國
申請人必須在自申請日起5年內向韓國工業產權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如果申請人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該專利申請將會被視為撤回。從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到接收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大概需要18至24個月。申請人在接收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要做出答複。如果申請人無法按照規定期限作出答複,可以提出期限延長請求,每次可延長1個月,延期次數沒有限製。

五、印度
印度專利法要求申請人應自專利申請提交日(或最早的優先權日)起48個月內提出專利申請的審查請求。

除上述時間外,還有國家和中國申請要求的時間一樣 —— 如 日本、俄羅斯。這兩個國家同樣也要求申請人須得在申請日起三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雖然對於發明專利審查而言,各國都規定了實質審查的相應內容,但從程序上其實仍然奇象萬千。申請人若能初步了解相關製度要求,也可更好得布局公司專利申請策略。小編在此簡單幫大家整理了一下提交實質審查請求的“奇葩”規定,希望能夠讓大家開懷一笑之餘能夠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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