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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線、陰影線和點劃線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機械製圖中經常會使用到虛線、陰影線、點劃線來分隔內容,描畫圖形。因此在申請外觀設計的時候,很多申請人也會選擇用它來體現產品。

 

所謂虛線,是以點或者短線畫成的斷續的線,根據國標GB/T 4457.4-2002 機械製圖 圖樣畫法 圖線規定,技術圖樣中,主要使用細虛線和粗虛線兩種,細虛線用以表示不可見棱邊線和不可見輪廓線,粗虛線用以表示允許表麵處理的表示線。

 

點劃線,是工程圖樣中的一種常用圖線,由點與短線段連續組成,根據國標規定,分為細點畫線、粗點劃線和細雙點畫線。細點劃線主要用於繪製軸線、對稱中心、分度圓(線)、孔係分布的中心線、剖切線;粗點劃線多用以作為限定範圍表示線;細雙點劃線多用來做相鄰輔助零件的輪廓線、可動零件的極限位置的輪廓線、成形前輪廓線、剖切麵前的結構輪廓線、軌跡線、毛坯圖中製成品的輪廓線、特定區域線、延伸公差帶表示線、工藝用結構的輪廓線、中斷線等。

 

陰影線,在機械製圖的國家標準中並沒有這樣的線形描述,從一般繪畫角度,它更多地用來表示光投射到立體物體上時產生的陰影,用來表現立體物體的三維狀態。

 

然而根據中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外觀設計圖片的繪製應當參照我國技術製圖和機械製圖國家標準,應當以粗細均勻的實線表達外觀設計的形狀,不得以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點劃線等表達外觀設計的形狀。如果外觀專利申請遞交的圖片中使用了上述線條,則審查員會下發《補正通知書》,指出“圖片不能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申請人刪除或修改線條,即刪除或者描實相關線條。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必須二選一”,選擇一種修改方式使圖片符合授權的基本要求。實踐中考慮到幫助申請人爭取盡可能大的保護範圍,建議最好在外觀設計申請遞交時,將帶虛線的視圖遞交兩遍(即當作相似外觀設計遞交),以備後續申請人可通過虛線改為實線或者刪除虛線這兩種方式得到不同的兩個相似外觀設計。如果新申請遞交的同時未采取上述方式遞交,在選擇某一方式修改了外觀專利申請圖片後,對於另一種修改方案修改的圖片所表示的產品,也可通過遞交一個分案申請的方式爭取保護。

 

那麼遞交外觀設計的分案申請在申請文件上有哪些要求呢?

(1) 原申請中包含兩項以上外觀設計的,分案申請應當是原申請中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並且不得超出原申請表示的範圍。

(2)原申請為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的,不允許將其中的一部分作為分案申請提出,例如一件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是摩托車的外觀設計,摩托車的零部件不能作為分案申請提出。

 

從上文的要求可以看出,如果修改後的圖片和照片隻是修改前的圖片中產品的一個零件或部件的話,是不能作為分案申請提出的,不被專利局接受。那麼第一點要求中的“是原申請中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是否要求“分案申請必須為其母案中刪除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呢?答案是否定的。

 

以一個案件為例:

 

本外觀申請是關於某裝置的蓋子的設計,在遞交新申請的時候提交了2個相似設計,其中設計1各視圖中包括不被允許的虛線、陰影線和點劃線,設計2各視圖中包括陰影線和點劃線。在審查過程中,審察員提出了表示線的問題。通常的處理方式是將不允許的線描實或刪除,而本案點劃線所表示的圓滑過渡部分,可以有兩種修改方式,進而產生四套修改方案圖。由於每套方案的側重點不一樣,對這四套圖都進行保護對申請人更為有利。然而因為原始申請隻遞交了兩個相似外觀設計,就目前的實務經驗審查員不允許答複補正通知書時增加要求相似設計,因此在答複補正通知書的時候隻能保留兩套圖。

 

對於另外兩套圖,為了幫助客戶爭取最大的權益,可以提出分案申請,對其他修改方式申請保護。目前母案及分案申請均以獲得授權。

 

在本案例中,分案提交的圖片並非母案中刪除的某項或某幾項外觀設計,而是基於母案圖片的不同修改方式所得出的相似外觀設計。因此在理解“原申請中包含兩項以上外觀設計的,分案申請應當是原申請中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時,我們認為可以包括“不超範圍的修改”,而不必拘泥於曾經“刪除”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這樣若是在克服母案圖片缺陷過程中利用不同方式對線條進行修改,得出了多套相似外觀設計,而實際又超出了母案本身可以容納的保護數量,則可以利用提出分案申請的方式爭取保護。

 

因此,申請人在製備外觀設計圖片過程中,可以充分考慮線條的使用,利用專利法賦予申請人的機會和權利,爭取最大的保護範圍。我們也非常樂意在此過程中為您提供專業的支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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