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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2年)

前 言

 

2012年,人民法院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各項工作,知識產權審判事業再上新的台階。

 

一年來,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中的大事件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以《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情況的報告》為題,作了2008年以來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與《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發布司法政策性文件《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係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首屆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研討班在廣州舉辦,最高人民法院奚曉明副院長在研討班上第一次對“加強保護、分門別類、寬嚴適度”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作出全麵闡述;中美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研討會在北京召開等。

 

一、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抓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

 

2012年,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知識產權審判職責,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得到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司法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年來,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覆蓋所有的知識產權法律領域,民事審判、行政審判、刑事審判的職能得到全麵發揮。與上年相比,知識產權各類案件增幅均較大,尤其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成倍增長。2012年,全國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87419件,比上年增長45.99%;共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2928件,比上年增長20.35%;共新收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13104件,比上年增長129.61%。

 

知識產權民事審判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的主渠道作用進一步凸顯。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切實發揮民事審判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的主渠道作用。2012年,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民事審判工作中,圍繞增強創新驅動發展動力,加強專利權保護;圍繞培育品牌競爭優勢,加強商標權保護;圍繞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加強著作權保護;圍繞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加強競爭保護。

 

全國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87419件,審結83850件,分別比上年增長45.99%和44.07%。其中,新收著作權案件 53848件,比上年增長53.04%;商標案件19815件,比上年增長52.53%;專利案件9680件,比上年增長23.80%;技術合同案件 746件,比上年增長33.93%;不正當競爭案件1123件(其中壟斷民事一審案件55件),比上年下降1.23%;其他知識產權案件2207件,比上年增長0.64%。共審結涉外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1429件,比上年增長8.18%;審結涉港澳台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613件,比上年下降 3.46%。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9581件,審結9292件(含舊存),分別比上年增長25.37%和21.32%。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再審案件 172件,審結223件(含舊存),分別比上年下降41.5%和0.45%。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新收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37件,審結246件(含舊存),其中,新收申請再審案件181件,審結186件(含舊存)。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審判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高。全國地方人民法院2012年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結案率為87.61%,與2011年持平;上訴率從2011年的47.02%下降到2012年的39.53%;再審率從2011年的0.51%下降到2012年的0.20%;上訴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從 2011年的3.66%上升到2012年的5.46%;審限內結案率從2011年的98.57%上升到2012年的99.24%。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訴前臨時禁令申請案件27件,裁定支持率為83.33%;依法采取證據保全措施,減輕當事人舉證負擔,共受理訴前證據保全申請案件320件,裁定支持率為96.73%;依法受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案件74件,裁定支持率為94.67%。

 

人民法院審理的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蘋果公司、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標權權屬糾紛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與馬鞍山市永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與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計算機中文字庫著作權糾紛案;胡進慶、吳雲初與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葫蘆娃”動畫形象著作權權屬糾紛案;韓寒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浙江華立通信集團與深圳三星科健移動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張?、張宏嶽、北京泥人張藝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張鐵成、北京泥人張博古陶藝廠、北京泥人張藝術品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姚明與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害人格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等。

 

知識產權行政審判支持和監督依法行政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強化。

 

2012年,人民法院通過對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為和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審查,進一步細化、完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審查標準,規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全國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2928件,審結2899件,分別比上年增長20.35%和17.37%。其中,新收專利案件760 件,比上年增長16.21%;商標案件2150件,比上年增長21.68%;著作權案件3件,比上年增長50%;其他案件15件,比上年增長50%。

 

在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中,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仍占較大比重。全年共計1349件,占知識產權行政一審結案數的46.53%。其中,審結涉外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1127件,涉港案件109件,涉澳案件0件,涉台案件113件。

 

全國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二審案件1424件,審結1388件。其中,維持原裁判1225件,改判118件,發回重審3件,撤訴22件,駁回15件,撤銷原裁定指令立案審理1件,其他結案方式4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新收知識產權行政申訴案件98件,審結98件。在審結的案件中,駁回70件,占72.16%;裁定提審20件,占20.41%;裁定指令再審2件,占2.04%;撤訴5件,占5.10%;其他結案方式1件,占1.02%。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新收知識產權行政提審案件24件,審結22件。在審結的案件中,維持5件,占22.73%;改判16件,占72.73%;撤訴1件,占4.55%。

 

人民法院審理的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行政案件有:韋廷建與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撤銷複審行政糾紛案;蘇州鼎盛食品有限公司與江蘇省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樂活”商標侵權行政處罰案等。

 

知識產權刑事審判製裁和預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

 

2012年,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力度,刑事審判製裁和預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全國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13104件,比上年增長129.61%。其中,侵犯知識產權罪案件7840件(假冒注冊商標罪等侵犯注冊商標的案件4664件),比上年增長150.16%;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案件2607件,比上年增長236.82%;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非法經營罪案件2587件,比上年增長48.08%;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其他案件70件,比上年增長34.62%。

 

全國地方人民法院審結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12794件,比上年增長132.45%,生效判決人數15518人,比上年增長54.33%,給予刑事處罰15338人,比上年增長94.35%。在審結案件中,以侵犯知識產權罪判決的案件7684件;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涉及侵犯知識產權)判決的案件2504件;以非法經營罪(涉及侵犯知識產權)判決的案件2535件;以其他罪名(涉及侵犯知識產權)判決的案件71件。

 

在以侵犯知識產權罪判決的案件中,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決的案件2012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決的案件1906件;以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決的案件615件;以假冒專利罪判決的案件63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決的案件3018件;以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判決的案件27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決的案件43件。

 

人民法院審理的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有趙學元、趙學保網絡遊戲私服侵犯著作權罪案等。

 

堅持調判結合,化解矛盾糾紛,積極回應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

 

2012年,人民法院繼續加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進一步完善訴調對接機製,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與配合,協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通過與自治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局、文化廳等部門協調,明確了知識產權訴前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以及訴訟過程中邀請調解、委托調解等製度內容。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調研成果《專利糾紛行政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研究》為基礎,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展專利糾紛行政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試點工作。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福州市海關、工商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簽訂了“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協議”。西藏、河北、河南、江蘇、江西、四川、廣東、海南等地法院係統也十分重視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製的建立與完善,積極推動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調解格局的形成與良性發展。

 

二是進一步創新調解方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科技專家的專業優勢,積極探索委托調解、行業調解、專家調解等多元調解方式。北京市法院係統通過委托調解、聯合協作等方式,積極落實與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中國作家協會、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等單位建立的糾紛化解機製。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建立專利民事糾紛委托調解機製。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邀請技術專家參與知識產權案件的調解工作。

 

三是高度重視關聯案件的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將侵權法律關係轉化為市場合作關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針對卡拉OK行業著作權侵權關聯案件多的情況,多次組織著作權權利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卡拉OK業主代表與有關主管部門進行集中座談,從源頭上一攬子解決卡拉OK行業的著作權糾紛。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於社會影響大的知識產權關聯案件,主動到當地組織雙方當事人、律師、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集中座談。

 

2012年,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成效顯著,全國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的調撤率達到70.26%。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蘋果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等重大案件的成功調解,受到國內外廣泛好評。

 

深化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注。

 

2012年,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采取多種方式,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司法公開力度,落實公開審判原則。

 

一是通過巡回審判、庭審網絡直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公眾旁聽庭審等方式,公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過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奇虎訴騰訊反壟斷一案的審理過程中,一方麵邀請媒體記者和社會公眾參與旁聽庭審,另一方麵通過微博直播向全社會公開庭審活動。內蒙古、河南、江蘇、安徽、湖南、四川、福建、江西、寧夏、新疆等地法院均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和庭審網絡直播的長效機製。

 

二是通過知識產權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結果。最高人民法院繼續辦好“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和最高人民法院官網上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子網站。各高級法院均安排有專門的裁判文書上網信息員,負責裁判文書上網及網絡維護工作,並實施上網情況定期通報製度,提高裁判文書的上網率。截至2012年底,共有47422份生效知識產權裁判文書通過“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公開。

 

三是通過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年鑒等材料,全麵展示、公開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1年)》(中英文)。201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合作編輯出版了首部《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年鑒(2011年)》,年鑒收錄了2011年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領域的重要規範性文件、工作綜述、統計數據、調研成果、典型案例等資料。北京、重慶、山東、河北、河南、甘肅、新疆、江蘇、湖南、四川、廣東、廣西、海南等地高級人民法院,均發布了當地2011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或藍皮書。

 

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2012年,人民法院結合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實際,找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切入點,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為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提供保障和助力。一是不斷延伸知識產權審判職能,積極回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二是堅持改革創新,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製和工作機製,積極回應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三是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公眾影響力;四是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合作,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社會影響力;五是加強國際、區際交流,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

 

不斷延伸知識產權審判職能,積極回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7月,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係建設中的審判職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為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係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意見指出,人民法院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為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係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應加大智力成果保護力度,有效激勵自主創新和技術跨越;應依法促進創新要素合理配置,積極推動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應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措施,進一步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天津、內蒙古、湖北、廣東、廣西、四川等地高級人民法院,結合當地的文化特色與文化產業發展情況,出台了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供知識產權司法保障與服務的具體實施辦法,加強涉文化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傳統文化產業發展壯大,促進新興文化產業迅速發展。湖南、山西等地高級人民法院,結合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出台了為創新型經濟建設提供司法保障與服務的具體實施辦法,推動科學技術創新發展,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走訪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卡拉OK、遊戲動漫、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文化產業領域,調研文化產業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形成《江蘇省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分析報告》,並提出14條司法建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針對知識產權訴訟中存在的公證證據不規範等問題,向湖南省司法廳提出《關於規範電子信息證據公證保全的司法建議》。湖北省法院係統針對KTV、網吧在經營過程中頻發著作權侵權案件的情況,向當地工商局、版權局、文化局等單位發出司法建議。上海市黃浦區法院針對影視作品署名不規範的問題,向原國家廣電總局發送司法建議書。

 

北京、上海、黑龍江、內蒙古、山東、河南、江蘇、浙江、四川、貴州等地法院係統通過走訪企業、召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座談會等方式,建立聯係創新主體的長效機製,了解創新主體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麵的困難和需求,為地方創新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深入老字號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就老字號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行動”;石景山區法院提出“智護CRD”、打造“石景山服務”品牌,為轄區商品流通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創意產業重點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聯係點”;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創意68”文化產業園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基地。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紹興黃酒的知識產權保護開展了特色調研。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完成了《合肥市著作權典型案例規律解析與文化產業發展對策研究》。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陶瓷工藝的知識產權保護開展了調研,並就《景德鎮陶瓷工藝標準》的起草建言獻策。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了以國際旅遊島為背景的知識產權審判研究。在第二屆中國-亞歐博覽會、第八屆中國喀什商品交易會期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水磨溝區人民法院,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與喀什市人民法院,派出知識產權法官向國內外參展人員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事項提供谘詢服務。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邀派知識產權法官參與了第八屆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知識產權投訴中心”的相關工作。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製和工作機製,積極回應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

 

2012年,人民法院按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要求,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製和工作機製,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一是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試點工作(簡稱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完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協調機製,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綜合效能初步發揮。截至2012年底,全國已有5個高級法院、59個中級法院和69個基層法院開展了相關試點。2012年,廣東省法院係統全麵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試點工作,省法院、19個中院和30個基層法院實行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近90%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納入試點工作,其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因具有鮮明特色被社會媒體譽為“深圳模式”。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的改革試點工作中,加強對知識產權刑事法律適用問題的調研,牽頭完成《關於知識產權刑事法律適用問題紀要(征求意見稿)》。內蒙古、山東、湖南、四川、福建、貴州等地法院係統也都采取各種方式,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協作,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試點工作。

 

二是不斷優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布局。在適度集中專利案件、馳名商標案件以及反壟斷案件審理管轄權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了受理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鼓勵基層法院實行跨區域管轄,管轄法院布局更加合理。截至2012年底,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等案件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分別為83個、45個、46個、44個;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達到141個。

 

三是不斷健全專業技術事實查明機製。各級法院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技術事實查明的有效方式,建立和完善司法鑒定、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員等技術事實查明製度。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擬定了《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審判科學技術谘詢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簽署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合作備忘錄,聘任25位技術專家擔任訴訟輔助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總結專家證人在知識產權訴訟中的運用方法,形成經驗總結《專家證人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中的運用實踐》。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案件陪審率達到100%。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三人技術組、五人合議庭”的模式,審理涉及複雜技術事實查明的專利案件。天津、新疆、湖北、湖南、四川等地法院係統積極探索建立技術專家陪審員製度,遴選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彌補知識產權法官在專業技術知識方麵的不足。

 

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公眾影響力。

 

2012年,人民法院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為契機,繼續打造“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宣傳周平台,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視角地廣泛宣傳,加快建設知識產權法治文化,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公眾影響力。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宣傳周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1年)》白皮書(中英文)、2011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例和50件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合作編輯出版了首部《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年鑒(2011年)》。全國地方法院充分利用報紙、書刊、宣傳冊、電台、電視台、廣播、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大力宣傳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重大意義、司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培養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與法治理念。北京、重慶、甘肅、新疆、山東、河北、河南、江蘇、湖南、廣東、廣西、四川、海南等地高級人民法院,均發布了當地的2011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或藍皮書。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宣傳周期間公開集中銷毀侵權盜版出版物;在遼寧電視台播放專題片“知識產權審判光輝曆程”。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青海廣播電視台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通過青海廣播電視台經濟廣播“生活與法”欄目,對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定期進行報道、宣傳。法製日報、大眾日報、山東衛視、山東法製報等多家媒體,對山東省法院係統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進行報道,人民法院報以“為知識產權撐起一方法治晴空”為題刊登山東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紀實文章。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在宣傳周期間,通過發放知識產權知識問答卷、派發法律書籍、提供法律谘詢等多種方式,宣傳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

 

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合作,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社會影響力。

 

2012年,人民法院妥善協調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的關係,進一步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合作,優化知識產權保護體係,有效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合力,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社會影響力。

 

最高人民法院與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多次召開跨部門會議,討論有關知識產權刑法立法建議稿,研究假冒偽劣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案例指導機製,提高知識產權執法規範化水平。人民法院積極協助公安部對侵權假冒犯罪發動“破案會戰”,共破獲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4.3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萬餘名,涉案總價值113億元。黑龍江、陝西等地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工商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簽署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備忘錄》,共同致力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加強與省知識產權局、工商局、藥監局、文化監管部門、公安廳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探索司法與行政聯動保護貴州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地理標誌、傳統中醫藥等知識產權的長效機製。寧夏、安徽、河北、河南、廣西等地高級人民法院也都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加強與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工商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合作,努力實現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有效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合力。

 

加強國際、區際交流,不斷擴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

 

2012年,人民法院堅持國際視野,不斷拓展渠道、豐富形式,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區際交流,消除誤解、增進互信、促進合作,不斷擴大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

 

5月,中美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中美兩國的知識產權法官代表、政府官員、學者、律師、知識產權權利人代表,共計1200餘人參加會議。我國各級法院知識產權法官代表約有240餘人參會;美國派出了由200多人組成的參會代表團,包括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7位法官、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律師協會會長。與會代表們就“知識產權審判宏觀問題”、“法院對於知識產權製度的貢獻”等26個專題進行了深入而廣泛的交流,共有143位代表在會上發言。中美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研討會反映了在全球化環境下,中美雙方交流、合作和共同麵向未來的誠意、善意,對中美知識產權關係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派員參加中美知識產權工作組會議、中歐知識產權工作組會議、海峽兩岸知識產權協議工作組會議、赴美知識產權宣講團活動等,精心準備預案和工作意見30餘份,全麵展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成果。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官共接待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高層代表團近百人來訪,積極回應外方的關注,澄清有關誤解,宣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做法和成就,糾正少數國家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錯誤認識。最高人民法院還選派知識產權法官赴美國、愛爾蘭、韓國等國家參加知識產權國際會議。

 

三、加強審判監督指導,確保司法裁判標準統一

 

2012年,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工作,統一司法標準,提高審判水平。一是加強司法解釋,完善司法政策,規範審判裁量權的行使;二是拓寬監督指導途徑,提高案件審理質量;三是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新型、疑難法律適用問題。

 

加強司法解釋,完善司法政策,規範審判裁量權的行使。

 

5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壟斷審判領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釋,規定了起訴、案件受理、管轄、舉證責任分配、訴訟證據、民事責任、訴訟時效等問題,對於指導人民法院正確適用反壟斷法、依法製止壟斷行為,保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具有重要意義。1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規定了在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中,行使裁量權的原則,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的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構成共同侵權、教唆侵權與幫助侵權的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主觀過錯的認定以及管轄等問題,對於指導人民法院積極應對互聯網環境給傳統著作權保護製度帶來的衝擊和挑戰,正確適用著作權法具有重要意義。

 

2月,最高人民法院奚曉明副院長在首屆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研討班上,作了題為《準確把握當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旨發言。在發言中,奚曉明副院長對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積極探索的“加強保護、分門別類、寬嚴適度”的司法政策,第一次作出全麵闡述。作為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政策,加強保護,是基於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所處國內外環境的必然選擇;分門別類,是適應知識產權自身屬性和特點的必然要求;寬嚴適度,是知識產權保護與經濟發展內在規律性的要求。

 

拓寬監督指導途徑,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2012年,人民法院通過出台指導性意見、發布指導性案例、召開審判業務會議、通報重大、關聯知識產權案件信息等多種形式,拓寬監督指導途徑,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在知識產權審判中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有關問題” 的通知,就貫徹落實《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對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重要意義、規範專利代理人以公民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正確適用訴前保全製度等問題作出規定,指導全國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正確適用《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

 

人民法院始終高度重視典型案例在知識產權審判中的示範指引作用,將典型案例的評選和發布工作規範化、製度化、長效化。4月,最高人民法院從 2011年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中精選出34件典型案件,歸納出44個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法律適用問題,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1)》並予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還公布了2011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件和50個典型案例。北京、天津、重慶、黑龍江、遼寧、內蒙古、甘肅、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江蘇、安徽、福建、廣西、雲南、新疆等地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當地的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或年度報告。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了全省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和全省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研討會,梳理新型、疑難案件的審理思路,統一裁判標準。江蘇省法院係統創新關聯案件的審判方式,選擇具有典型意義或示範效應的關聯案件,主動開展巡回審判。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編發了《著作權案件審判指引》、《2012年上半年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存在的若幹問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堅持和完善案件動態信息報送製度、發改案件質效分析製度和案件發改溝通製度,對知識產權案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進行研究並通報全省法院。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黑龍江審判網為依托,以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電子信箱為載體,建立起覆蓋全省法院係統的知識產權綜合調研指導網絡。河南、山西、江西等地高級人民法院建立了知識產權關聯案件報告製度,確保關聯案件做到同案同判。

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新型、疑難法律適用問題。

2012年,人民法院以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繼續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應對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解決新型、疑難法律適用問題。

 

2012年,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民事訴訟法、專利代理條例、職務發明條例等6件主要法律進行集中修訂,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積極參與相關會議的研討,密切跟蹤修法動態,及時掌握新情況和新問題,認真總結近年來審判實踐中形成的司法原則和經驗,進行了大量研究和論證,有針對性地提出修法建議。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還就知識產權審判實踐中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調研,涉及藥品說明書、卡拉OK著作權、戲劇作品著作權、非法搶注商標等問題。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完成《關於審理電子商務侵害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關於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指南》等調研成果。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完成《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完成《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問題研究》。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完成《關於全省法院涉及卡拉OK經營著作權案件的調研報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關於知識產權審判證據規則有關問題的調研》、《文化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為課題開展調研。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民族優秀文化知識產權保護研究》為課題開展調研。

 

四、打牢審判基層基礎,加強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設

 

2012年,人民法院進一步打牢知識產權審判基層基礎,加強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設,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事業科學發展,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知識產權審判的關切與期待。一是加強知識產權審判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審判體係;二是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思想政治、司法作風與司法廉政建設,進一步促進司法公正;三是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司法權威。

 

加強知識產權審判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審判體係。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知識產權審判庭室建設和人員配備。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普遍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141個基層人民法院也全部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各級人民法院注意從精通法律、學曆層次高、審判經驗豐富的人員中選拔知識產權法官,增加審判力量,優化知識產權法官隊伍結構。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國法院設立的知識產權審判庭共計420個;從事知識產權審判的法官共計2759人,本科及以上學曆的占97.5%,研究生及以上學曆的占41.1%。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發揮基層法院、中級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的根基作用。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設立醫藥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及增加知識產權審判基層示範法院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論研究基地、調研基地的決定》,新增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為知識產權審判基層示範法院,基層示範法院的數量達到10個;新增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並在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醫藥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司法保護調研基地的數量達到9個。

 

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思想政治、司法作風與司法廉政建設,進一步促進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設。2012年,人民法院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等活功,引導知識產權法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定理想信念。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司法作風建設。2012年,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的價值追求,組織開展群眾觀點大討論、司法作風大檢查,規範司法行為,改進司法工作作風。12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的六項措施》的通知,指導全國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從堅持司法為民、密切聯係群眾,推進司法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加強民意溝通、擴大司法民主,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改進調研工作、增強調研實效等六個方麵著手,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司法廉政建設。2012年,人民法院深入開展司法廉潔教育,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治本,引導知識產權法官加強自身修養,自覺拒腐防變。各級法院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嚴格落實“五個嚴禁”及各項反腐倡廉製度,通過廉政監察員、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人員幹擾辦案、防止利益衝突等製度,不斷強化對司法權運行的內部監督。

 

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司法權威。

 

人民法院始終重視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2012年,人民法院通過開展學習型審判庭建設、舉辦培訓班、召開研討會、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等多種途徑,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切實提升知識產權法官正確適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廣州舉辦了首屆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研討班。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部分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各基層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共計230餘人參加了研討班。研討班邀請了來自國務院法製辦、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人民大學的國內專家,以及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法官等國外專家,作主旨發言。庭長們就知識產權法領域的基本製度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國家法官學院舉辦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實務培訓班,來自全國各級法院的200餘名知識產權法官參加了培訓。培訓班邀請了知名學者、最高人民法院的資深知識產權法官,就專利、商標、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的審判實務進行授課。

 

最高人民法院舉辦了“知識產權前沿問題研討會”、“網絡著作權與馳名商標保護問題研討會”、“藥品知識產權座談會”、 “信息時代的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加強馳名商標保護及遏製非法搶注商標研討會”等十餘次研討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召開了“北京市法院第四屆知識產權精品案件研討會”。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全區知識產權法官參加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遠程教育培訓。山東省法院係統推進學習型黨支部建設,每周定期研討知識產權審判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製定了知識產權民事審判業務骨幹培訓製度。四川省法院係統加強對初任知識產權法官的培養,實施 “一對一”導師培養機製。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辦了知識產權審判業務培訓班,對全省的知識產權審判業務骨幹共計160餘人進行了係統培訓。

 

結束語

 

2012年,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2013年,人民法院將準確把握新形勢、新任務,繼續奮鬥,努力實現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新發展、新進步。

 

2013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知識產權審判事業麵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人民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目標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要求,全麵加強知識產權執法辦案、司法改革、監督指導、隊伍建設與基層基礎等各項工作,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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