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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商標局新收費標準自2013年3月19日起生效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期公布了一份修改後的專利收費方案,規定2013年3月19日及以後收繳的所有費用都將發生調整。盡管這是自《萊希-史密斯美國發明法》授權專利商標局可自行定價以來該局采取的首次定價行動,但自上述法案通過至今,這已是專利商標局的第三次費用上調(之前的兩次分別是2011年9月26日和2012年10月5日)。除個別費用外,大多數審查期間的費用都麵臨上漲。下麵將對更改後的收費情況做一個簡要總結。 

 

申請費 

2013年3月19日及以後提交的美國臨時、非臨時、外觀設計以及美國國內階段申請的申請費將上調。盡管請求優先審查的費用將下降,但美國專利商標局針對三項以上及多項獨立權利要求大幅提高了費用。此外,2014年1月1日及以後在專利商標局提交PCT申請的費用也將上漲。 

 

延期及申請繼續審查費用上調 

延期和申請繼續審查(RCE)費用也將自2013年3月19日起上漲。對於申請繼續審查,美國專利商標局已經建立了一個體係,通過大幅上調第二個及後續繼續審查申請的費用,鼓勵申請人在一份申請中隻遞交一個繼續審查申請。在一份專利申請中,大型實體提出第一個繼續審查申請的費用是1200美元,第二個及後續每個此類申請費用為1700美元。 

 

申訴費用調整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首次對在審查員未能解決案件時、該局將申訴狀轉交至專利審理與申訴委員會(PTAB)征收一筆額外費用。盡管申訴通知書的費用上漲,但是專利商標局將取消提交申訴狀的費用。據美國專利商標局估算,如果不將案件轉交到委員會,提出一次申訴的成本將能降低約37%。不過,被轉到委員會的申訴的費用將上浮約122%。 

 

維持費上漲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上調專利維持費,專利維持3.5年、7.5年和11.5年的費用將分別上漲39%、24%和54%。 

 

單方複審和補充審查費用調整 

繼去年大幅上調單方複審費用後,自2013年3月19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下調單方複審費用,下調幅度約為三分之一。補充審查的費用也將下降。 

 

授予後程序費用 

針對雙方互審和授予專利權後審查,美國專利商標局現在規定須繳納以下費用: 

1. 申請費,以及對超過20個的每個權利主張征收超額權利要求費; 

2. 美國專利商標局責令進行上述審查時須繳納啟動相關程序後的費用(post-institution fee),且如果審查的權利要求數量超過15個,還需繳納超額權利要求費。 

如果未發生任何超額權利要求費,美國專利商標局估算,雙方互審和授予專利權後審查的費用將降低約14-15%。啟動申請人調查程序(derivation proceeding)的費用將仍然為400美元。 

 

自2014年1月1日起下調的費用 

授予專利時的應繳費用下調:自2014年1月1日起,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取消專利公布費並減少授予費。由此,實用專利授予時須繳納的費用將下降約54%,外觀設計專利約下降45%。 

 

取消電子錄入費:對於2014年1月1日及以後的電子錄入委托,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取消委托錄入費。 

 

新的收費計劃還為“微型實體”和小型實體提供了75%和50%的費用減免。“微型企業”是指滿足特定嚴格要求的小型實體申請人,這些要求包括收入情況以及提交的申請少於4件,或是為美國高等教育機構。 

 

由於授予時費用的下降以及消除了委托錄入費,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一份基礎申請在授予時應收取的總費用(即沒有超額權利要求費、多項複數權利要求、頁數超額費或延期費)實際上也許將下降約24%。基於同樣的原因,在待決申請進展到批準階段時,這些申請的申請人也將麵臨費用減免。不過,這些申請人也許會考慮待決申請須繳納的新費用以及專利授予後的延展費帶來的影響。在某些情況下,在費用變動之前盡早繳納適用的費用也許是個有利的選擇。 

 

此外,美國專利體係從發明在先轉變為申請在先的分界點為2013年3月16日。由於這一日期與費用上漲日期(2013年3月19日)過於接近,申請人在提交新申請時也許會進行策略研究,以便將兩方麵變動都考慮在內。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編譯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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