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入《專利法條約》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總幹事通告說,美國政府已於2013年9月18日將2000年6月1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專利法條約》(PLT)的批準文書交與WIPO保管。文書包含了與第23(1)條一致的一份聲明。
據WIPO透露,上述條約將在2013年12月18日對美國生效。
《專利法條約》旨在簡化和協調各國或地區專利局將國內或地區專利申請歸檔的正規要求、專利維護及與專利或專利申請相關(例如涉及專利或專利申請的通信、代理或記錄)的某些其他規定。條約中的條款從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專利合作條約》(PCT)及其法規的條款,從而保證條約盡可能簡潔,並避免與國內和國際申請專利程序的國際標準發生分歧。統一各國國內法規程序將有望促進全球專利保護,並減少這些程序中專利申請所麵臨的成本。這也應會減少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專利局的行政管理費用,從而使申請人能享受到更低廉的費用。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編譯自ag-ip-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