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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

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等多個方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在會上強調,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製、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設立知識產權法院,都是司法體製改革的基礎性、製度性措施。

 

有關專家表示,在我國展開新一輪司法體製改革之機,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可謂是大勢所趨。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是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必然結果。

 

1993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了我國第一個知識產權審判庭。隨後,各中級人民法院都設立了知識產權庭。截至2012年底,全國法院的知識產權庭共計420個,從事知識產權審判的法官達2700多人。

 

隨著知識產權事業飛速發展,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矛盾糾紛也成倍增長。最高法院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3年,全國地方法院審結的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從3萬多件增長到近9萬件;行政案件從近2000件增長到近3000件,刑事案件則從3000多件增長到9000多件。特別是近年來,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增幅較大,涉及前沿科技問題的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和知名企業品牌保護等案件逐漸增多,審理難度不斷加大,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經過多年知識產權事業經驗積累以及法院係統在“三審合一”審理模式上的探索,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逐漸被提上日程。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製,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隨後,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相繼釋放出建立知識產權法院的信號。繼2013年12月初,江蘇、廣東陸續傳來推進試點的消息後,2014年年初北京、上海也相繼表達了申請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意願。

 

而對於知識產權法院的具體設置,專家們也表達出自己的觀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會長楊梧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可在全國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或上訴巡回法院,並在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中設立專家委員會;各省市建立知識產權中級法院;對於基層人民法院來說,除了在知識產權案件高發區可成立知識產權基層法院外,大多數基層人民法院僅成立知識產權庭。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也建議,可在包括北京在內的各大區中心城市建立大區知識產權中級法院為一審法院;同時在北京建立知識產權高級法院作為全國知識產權二審法院;在其之上仍有最高法知識產權庭。北京知識產權高院與各大區知識產權中院可多采用巡回審判模式,進而可以探索“遠處異地視頻庭審”模式。

(來源: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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