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公布。據了解,該條例旨在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規範企業信息公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擴大社會監督。其中,該條例明確規定,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等應當向社會公示。
據介紹,該條例建立了企業信息即時公示製度,規定企業應當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向社會公示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來源: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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